*ST帅电(605336.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4号)(简称“《警示函》”)。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商若云、总经理邵于佶、财务负责人丁寒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潮流家电网版权声明】:本网站注明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发送邮件至731801816@qq.com,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