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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信息披露不准确,*ST 帅电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自:潮流家电网 发布日期:2026/5/28 9:02:15

  *ST帅电(605336.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4号)(简称“《警示函》”)。

  经查,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989.80万元和2,368.35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商若云、总经理邵于佶、财务负责人丁寒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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